≡ 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国权联〔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通信管理局、广播影视局:
  今年8月,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行,为成功举办奥运创造良好氛围,保证本届奥运会赛事及开闭幕式、测试赛、赛前赛后文化活动、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转播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奥运版权及相关权利,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特作如下通知:

  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

  二、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将纳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开展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将依法严厉查处。

  三、在奥运期间,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经合法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的监管。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应依法从快、从严处理。通信管理部门将根据版权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情况,依法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措施。广电管理部门要引导、监督、督促本辖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不得违规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对于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从事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一经查证属实,将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五、为避免奥运赛事转播权被非法侵害,同时促进我国新媒体的发展,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六、本通知所称“转播”,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动。
  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保护工作,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事关我国的国家利益,各级版权执法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及广电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为进一步净化互联网版权保护环境,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版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作者:admin   时间:2008-07-08 12:55

≡ 新回忆魅族社区已经从PHPWIND5.3 升级到6.0 ≡



新回忆社区从2006年10月份建站到现在已经经历一年多了,
其中不乏大家的支持,特别是无私奉献的资源发布者和管理论坛的版主,
我在此向大家说声:谢谢了!

6.0的新加的功能还等待大家的发现,几天后会公布
如果大家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在http://mz.mp4d.net/thread-htm-fid-41.html提出

为了庆祝新版本升级成功和新一年的到来,
社区隐藏帖子暂时取消,具体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8-01-28 01:46

≡ 十部门将严打网络淫秽色情 虚拟警察六月上岗 ≡



    本报(人民日报)北京4月12日讯 6月底前,公安机关将在全国重点网站、论坛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网下迅速处置,及时发现、制止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公开警示网上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组织重点网站和论坛等网上公共信息传播场所建立网上信息安全巡逻、协管队伍,协助维护网上秩序。

    12日,公安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银监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除“虚拟警察”外,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对互联网出版物、互联网新闻信息、网上视听节目和影视网站的管理,规范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检查督促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依法落实宽带和无线互联网用户上网日志记录留存措施。组织托管主机、虚拟空间服务提供单位对托管和租用用户进行清理,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和托管主机、虚拟空间使用用途,整顿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组织和鼓励进行集中托管服务,解决中小网站、论坛、留言板和聊天室信息安全无人管理、开办者无力管理和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的问题。

    专项行动将以网站集中、上网人数多、举报线索多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以开办论坛、留言板、博客、播客和点对点服务,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发行电子刊物和开办聊天室、网上拍卖购物网站、WAP网站以及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托管主机、虚拟空间租赁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单位为重点单位,重点清理网上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图片、小说,以及六合彩、销售违禁品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侮辱、诽谤等有害信息,重点打击组织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表演和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网上视听节目、聊天室、电子刊物、论坛、博客、WAP网站、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等网上信息服务管理秩序,重点解决小网站、小论坛、小聊天室和博客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积极推进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记者杜文娟)

公安部公布打击网上色情犯罪活动典型案例

作者:admin   时间:2007-04-1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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